本帖最后由 王旭龙 于 2016-1-13 09:07 编辑
2N=z+z,
N【自然数,整数】的最小值可以是1,
1×2=1+1
Z【只数】的最小值也是1,
两种最小值统一于最基础的量数底部。这样构成的2N,是最小偶数。z+z,是兜底的兜。所有任何偶数都可以分解为z+z因式,偶数越大,这种因式的不同构成选项越多。要求判定所有偶数是否都能分解成z+z化因式,只要从最小偶数处着手,最小偶数若不缺乏z+z因式,则大于最小偶数的一切偶数亦都不缺乏。这是釜底抽薪的解决办法。
而以2素数去求解偶数是否都能分解成两个素数之和因式,则由于不能抵达最基础的最小偶数,不能囊括整个偶数系统,就不能得出最彻底的结论。在2素数条件限制下,2N的N不能囊括整个【整数,自然数】系统,所以2N这个代数式也就只能表示不小于4的偶数及以上偶数,不能代表整个偶数系统。这叫【缺1不可】。目前世界公认的素数系统,是缺1的残缺系统。不能用以完整解决【偶数统一特征如何在【奇数+奇数】上更精简体现】这个命题。
解决问题,一定要能系统性的彻底解决。不能割韭菜似只割上面部分。
当z+z=2N中的N能代表整个【自然数,整数】系统中的任何数时,z+z就是偶数的又一个统一特征。z+z与【奇数+奇数】一样是所有偶数都能分解出来的和因式,z+z只是比【奇数+奇数】更精炼一些罢了。
z+z=2N,意即:除却奇数中的合数,余下的数仍然能满足二元互补任何偶数这个任务。
哥猜的这类问题,只是一般的数理哲学类议论。议论的立论基础可以任意放置。只是从不同的立论基础上可以产生出不同的结论。2素数基础与只数基础只在于有1与无1的差别,但是解决同样问题,就有彻底与不彻底之别。
2,3,5,7,11,,,,,,不但不能解决【偶数统一特征如何在【奇数+奇数】上更精简体现】这个命题,反而会产生更加芜杂的结果,如2+3=5,2+5=7,,,,,,等结果,两个素数之和就不仅仅只是偶数特征的独特性体现了。素数必须是:只指奇数中除却合数后的剩余部分,必须框定在这个范围内,才是有效的清晰分类。否则就是瞎乱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