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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原创版版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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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1 08:4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为服务本论坛“建设最好的中文学术论坛”的宗旨,规范现代诗歌原创版,根据“北大中文论坛管理条例(试行)”,制定此规则。如对本规则有建议或意见,可以跟帖提出讨论。

二、请遵守北大中文论坛管理条例(试行)及《互联网电子用户管理规定》。请保持语言文明,自重身份。相信本论坛的网友都能自觉保持亲和友好的交流气氛!


三、本版可以发表主题的范围是:现代汉语诗歌原创作品、现代汉语诗歌原创理论、批评文章
转载现代汉语诗歌作品、评论,请发到中国现当代文学版;汉语旧体诗词、评论,请发到古代文学版,或旧体诗词原创版;其他诗歌、理论或批评文字,请酌情发到比较文学、文艺学、文学艺术漫谈等版。
发表非本版允许、但在论坛宗旨内的主题,视情况加以转移。

四、 针对本版发表作品的评论,请直接在主题下跟帖发表。另开主题者,一概删除。但,结合本版发表作品,进行理论探讨的文章除外。

五、关于本版主题下的回复。回复可以对主题进行评论,可以讨论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可以与发表主题的网友交流,但不允许灌纯净水。不允许恶意嘲讽、攻击他人。
考虑到“文人相轻,自古皆然”,原创论坛特别容易出现由于评论文字引发的纠纷,本版慎重规范评论的尺度。评论可以理性、真实地表达对主题的感受和判断,但不允许出现恶意嘲讽、贬斥的行为。
例如:“楼主的诗很差”、“楼主这诗我看了不喜欢”,都是允许的。作者既然将作品发表在网络,就应当有接受不过分的负面评论的肚量。当然,我们欢迎的是有理有据、有启发的评论。
而“这诗只能用来上厕所”、“写的什么东西啊狗屁不是”这种嘲讽、攻击性的文字,则违反版规。虽然不属于人身攻击,也一概删除,严重者予以封禁。

六、一诗一主题。即使是组诗,或是长诗,也请在一个主题下跟帖完成,另开主题的会被删除。这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维护版面秩序。请大家自觉配合。

七、如果您的主题或回复被删除,有疑问的话,请首先参看本版规;认为版主的删除操作不符合版规的,可以发出质询;要向版主发出质询,请务必在回信中保留“管理操作通知”的主题名称部分;回复被删除的,必须说明大致内容。否则版主将因为不能了解被删除内容而无法回复。

[ 本帖最后由 吴弘毅 于 2007-10-21 08: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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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11-18 16:01:4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顶一个!
3
发表于 2007-11-30 10:39:24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跟不上发展趋势。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黄靠 于 2007-11-30 10:39 发表
有些跟不上发展趋势。

欢迎提出具体意见,谢谢!
5
发表于 2008-7-12 16:37: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今天我终于可以发贴了。
6
发表于 2008-8-11 13:22:4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
7
发表于 2008-11-18 08:44:5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8
发表于 2009-5-4 08:2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现代诗歌原创版版规

尊重原创,打击盗版,发扬原创版优良传统,争创网络诗歌新锐。
9
发表于 2010-4-20 22:31:32 | 只看该作者
歌词也可以发吧?
10
发表于 2010-6-10 15:48:08 | 只看该作者

???

2007年试行到现在了,该转正了吧??
11
发表于 2011-2-27 12:32:2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
发表于 2011-7-12 23:13:1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但不允许灌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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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不解。此语与“有木有、斑竹”同出一辙。属不规范用词。出现在严肃的“版规”中,不妥。且“版规”通篇措辞生硬,多处透出“一概删除、封禁”等居高临下之傲气。与其说是“版规”,不如说是“训斥”。
管理员“公告”、“请大家注意发帖字号颜色”等文,同。
有着“北大”的名头和建设最好的文学网站的宗旨,理应树大招风才是,可是这里感受到的却是“门庭冷落”,作者、读者寥寥。莫不是此地“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或是仗横流筑台距太行之底气,又岂能苟尔化为群?

[ 本帖最后由 赛潘安 于 2011-7-18 19:42 编辑 ]
13
发表于 2011-11-30 14:33:5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學習了!
ipod

iPhone 4S
14
发表于 2013-2-24 10:52:0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支持。
15
发表于 2013-8-22 12:08: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歪诗,恐难登大雅之堂。若有不妥,请版主处理,绝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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