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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liu

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 廖钟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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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01: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7-1-5 08:08 发表
余光中先生的翻译照顾到第一节最后一行是冒号,这是第一点。也照顾到英国民谣体的押韵是ABAB,这是第二点。同时,英国民谣体是单数诗行是iambictetrameter,双数诗行是iambic trimeter,余先生的翻译便以十个汉字的长短来对应iambictetrameter,而以七或八个汉字的长短去对应iambic trimeter,这是第三点。

以上三点,可见出余光中先生对英诗了解是非常深刻的,并且,他也像徐志摩先生一样,花了非常多的时间在吸收西方诗歌的精华去创造现代中国诗歌。这是一般现代中国诗人只通过翻译去掌握西洋诗显有不同!

创造中国现代诗,能直接阅读一至两种外文原诗,对掌握原作的精神韵味来说都是正面的。


Lucy组诗中的第二首,我手头上共有五本不同的英国文学的书选上这首诗。其中华兹华斯的《全集》本的第一节最后的标点符号是冒号(:),华兹华斯的《选集》本也是,另外一本是Immortal Poe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也是但是,李达三神父等教授所编的英国文学史的Anthology则用了分号(;),而最有趣的是1992年Longman出版社第一版的Lyrical Ballads却用上了句号(.)!

至于最初这一诗句的后面是否一定就是冒号,还得去查证!精警的诗歌里的一个标点符号常常不能忽略,就很像James Joyce的名著Ulysses的最后几十页没有标点符号同样值得人们注意!
发表于 2007-1-16 23: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诗就是不如读诗让人觉得痛快
 楼主| 发表于 2007-1-19 04: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6-12-22 21:46 发表


林徽因在她的一篇非常唯美的散文《蛛丝和梅花》中如此写:

这不是初恋,是未恋,正自觉“解看花意”的时代。情绪的不同,不止是男子和女子有分别,东方和西方也甚有差异。情绪即使根本相同,情绪的象征, ...


这篇文章是很难懂的,林徽因写得非常隐晦。梁再冰女士执着于文字的表面意思说她母亲(林徽因),十六岁时未恋(没有跟徐志摩恋爱),可见她读不懂她母亲的文章!用写诗的方式写散文,当然难懂。读,是一回事,懂,则是另一回事。要每一句都能落实下来解得通,那是一门学问。
发表于 2007-1-21 23: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他的才气啊
发表于 2007-1-23 21: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徐也是个时之圣者,大家有点爱屋及乌吧,个人以为戴望舒的成就要更高,用哈代的话讲:徐是一只叽叽叽喳喳唱歌的小麻雀
发表于 2007-1-24 1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读徐、林之诗、辄忆当年之英语老师。
发表于 2007-1-27 20: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看法

何必对写文章如此苛刻呢?浪费资源和别人的时间本来就是你的本意,写徐志摩的,现在有写得好的,将来也会写得更好的。你就未不会写出更好的来。妄自菲薄别人大可不必,但是苛求自己也委实太压抑。
 楼主| 发表于 2007-1-30 21: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6-11-19 01:45 发表
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

廖钟庆

On Xu Zhimo's “Farewell again to Cambridge!”   

Liu Chung Hing


假如不是因为这位杰出的诗人兼评论家柯尔律治对华兹华斯的才华的肯定、激赏、鼓励与衷心的赞美,本来早已对诗歌创作失去信心的华兹华斯,就不会恢复自信,并且进一步把他潜在的诗才像火山一般迸发出来,在他们早期密切相交的十一年间,也就是说,从1797年到1808年,是他创作的高峰期,所有他的好诗都是那个时期写出来的,包括他那首伟大的《序曲》(The Prelude)也早在1805年写出。(是他的自传式的长诗,一直不断修改,到死后才出版!)


华兹华斯在1808年迁离“鸽舍”(Dove cottage at Grasmere)后,他的诗歌创作即走下坡,事实上,在1808年之后,他与柯尔律治两人的感情已非昔比,失去了柯尔律治的批评鉴赏,这才是华兹华斯的诗歌再也无法达到当初水准的主要原因,可惜当时华兹华斯本人却不知道这一点!1808年后,华兹华斯较好的作品实在不多!
 楼主| 发表于 2007-2-1 04: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6-12-22 21:46 发表


林徽因在她的一篇非常唯美的散文《蛛丝和梅花》中如此写:

这不是初恋,是未恋,正自觉“解看花意”的时代。情绪的不同,不止是男子和女子有分别,东方和西方也甚有差异。情绪即使根本相同,情绪的象征, ...


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言》中说过,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Thespontaneous overflow of powerful feelings.)并且,这些好诗都导源于宁静中回忆所得来的情感。(It takes its origin from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lity.

这是徐志摩与林徽因两位诗人创作诗歌的两条主要原则,不懂这个浪漫主义诗歌的文学原理根本不可能真正了解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这是我敢保证的。当然,也不可能读得懂林徽因的诗。林徽因的《记忆》一诗正是根据这两条主线写成她这一首诗,连她的散文《蛛丝与梅花》也是根据这两条主线去写成,所以真的不好懂。这篇文章,是我读得最多次的文章之一,不下百次!具体多少次,我也数不清。六年前我已与我的太太Winnie分析过这篇文章,最近又拿出来细细品尝非常多次,真不好懂!试问用写诗的方式来写散文,哪有这么容易懂的?她的诗也是非常深刻而难懂,可惜现代人真是太忙,很难契入她的微观世界!

[ 本帖最后由 chliu 于 2007-2-1 04: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2-25 15: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踏雪无恨 于 2007-1-16 23:00 发表
解诗就是不如读诗让人觉得痛快


我还没开始写这篇诠释文章时,原来的写作大纲完全是使用西洋诗分析的方法,我先把大纲列出来,一、类型(Genre),二、主题与应用(Theme and Application),三、内容择要(Paraphrase),四、意象(Imagery),五、象征与对比(Symbols and Contrast),六、声响与意义(Sound and Sense),七、《圣经》故事的剪裁手法(Allusion),八、结构(Structure),九、作诗法(Versification),十、基本情境与背景(Basic Situation and Setting )。我本来想用这十个不同面相去透视徐志摩先生这一首好诗的,但是,后来我还是放弃了这个写作计划,主要的考量是一篇文章的可读性,所以便采取了现在的写法。当然,照原先的写作计划写出来的文章,可能对那些对诗歌还停留在感性的认识的主观初始阶段的人会帮助较大,并且这样写的话,也可能对那些教诗的老师们较精准地让学生从多个侧面去掌握一首好诗。所以,我还是希望有人可以参照我原先的写作计划把它写出来,我目前已没有这个时间。

要真正去了解一首诗是很费力的,这需要学院式的训练。
发表于 2007-5-1 16: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6-11-19 01:45 发表
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

廖钟庆

On Xu Zhimo's “Farewell again to Cambridge!”   

Liu Chung Hing

一、

1795年,是英国文学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的9月26日,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 ...

这样过了一年,也就是1798年,这两位曾在剑桥大学学习而又对剑桥彻底失望的诗人华兹华斯和诗人柯尔律治,便合作出版了他们的诗歌合集 - 《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两年后,1800年诗集再版,华兹华斯加写了一篇序文。这一集一序,开启了英国浪漫主义的来临,并影响英国文学超过两百年。


《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计划于1798春天,原来的完整书名是:Lyrical Ballads with a few other Poems,1800再版华兹华斯加写了一篇《序言》,诗歌合集的全名是:Lyrical Ballads with other Poems,1802年出版第三版,现在读到的是1805年的第四版,全名是:Lyrical Ballads with Pastoral and other Poems,《序言》则是1802年大幅增写而在第四版1805年重印。1802年的第三版还有一个讨论诗歌词藻(poectic diction )的Appendix。初版中,柯尔律治的The Dungeon一诗,在现在的版本中已被取代。

[ 本帖最后由 Opus108 于 2007-5-1 16:5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06: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liu 于 2006-11-19 01:45 发表
然而,《再别康桥》这首诗里还有一层意思是更深微的,我认为它是深受华兹华斯“露西组诗”的“死亡”概念所影响。(Lucy Poems,共五首,全都是英国民谣体,写于1799年,在1802年《抒情歌谣集》第三版出版时,五首“露西组诗”全被收入诗集里。这是华兹华斯仅有的五首情诗,意境凄美,淡淡的韵味,自然、朴素而柔和!)要掌握这层意思的关键也在“金柳”。在这儿,“柳”是死亡的象征!柳象征死亡,在英国文学里,远在莎士比亚的《奥赛罗》(Othello)中的黛丝泰蒙娜(Desdamona)临死时曾唱过一首“柳树歌”,就表达了她的悲哀和暗示了她的死。丹麦的安徒生童话中的《柳树下》(Under the willow tree)也是写在柳树下死亡。


我手头上只有最后一版英文本的《抒情歌谣集》(1805年),里面并没有把五首Lucy组诗全部收进去,只有四首,缺了I travelled among unknown men, 这首诗写于1801年,比其它四首要晚。

I TRAVELL'D among unknown men,   
  In lands beyond the sea;   
Nor, England! did I know till then   
  What love I bore to thee.   
  
'Tis past, that melancholy dream!          5
  Nor will I quit thy shore   
A second time; for still I seem   
  To love thee more and more.   
  
Among thy mountains did I feel   
  The joy of my desire;   10
And she I cherish'd turn'd her wheel   
  Beside an English fire.   
  
Thy mornings showed, thy nights conceal'd,   
  The bowers where Lucy played;   
And thine too is the last green field   15
  That Lucy's eyes survey'd.

我曾在陌生人中间作客 

我曾在陌生人中间作客,
在那遥远的海外;
英格兰!那时,我才懂得
我对你多么挚爱。

终于过去了,那忧伤的梦境!
我再不离开你远游;
我心中对你的一片真情
时间愈久煜深厚。

在你的山岳中,我终于获得
向往已久的安恬;
我心爱的人儿摇着纺车,
坐在英国的炉边。

你晨光展现的.你夜幕遮掩的
是露西游憩的林园;
露西,她最后一眼望见的
是你那青碧的草原。

(杨德豫译)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3: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哪一位网友有英文《抒情歌谣集》第三版(1802年版)?或你们的图书馆会有这本著作?请你代我查一查是否上面的那一首I travelled among unknown men也选上了,因为我读到的资料是如此,但我无法找到实质的证明。谁能帮忙,真是感激之至!先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7: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Tis past, that melancholy dream!         
  Nor will I quit thy shore   
A second time; for still I seem   
  To love thee more and more.   

终于过去了,那忧伤的梦境!
我再不离开你远游;
我心中对你的一片真情
时间愈久煜深厚。

杨德豫先生《华兹华斯、柯尔律治诗选》,人民出版社,2001版。我手头上没有这本书,先在这里说谢谢,请哪一位网友有这本书的替我查一查,我觉得那个“煜”的翻译毫无道理,应该是“愈”。但是,网上全都作“煜”。可见在网上是,一个错就会全都跟着错。欧阳修的“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东风容易别。”在中国的网站几乎大部分作“始共春风容易别”,但是,欧公的这首词前面已经“未语春容先惨咽”,怎么可能在一首短词里将“春”字重用?李绅的《悯农》诗也是如此: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为什么是“盘中餐”,而不是“盘中飧”?杜甫诗“盘飧市远无兼味”不是很明确吗?“拔苗助长”也是,《孟子·公孙丑上》不是明明写着:“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不就是“揠苗助长”吗?

所以引用网上材料应该小心,最好能参对可靠的书本。希望有网友帮一帮我查查。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7: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煜”有形容词的使用,作盛大的样子用,如:《文选·班固〈东都赋〉》:“鐘鼓鏗鍧,管弦燁煜。” 李善 注:“燁煜,聲之盛。”但是,照杨先生这里的用法便作副词,我还没见过有如此的用法。所以,希望有哪一位网友代我查一查。我住在外国,没有这本书。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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